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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企业能力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5-11-01
来源:中促中心
阅读:87

各有关单位:
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质量强国建设纲要》《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》等文件精神,引导和助力广大中小企业加强能力建设、提升质量水平与市场竞争力,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(以下简称“中心”)联合相关评价机构,依据国家法律法规,共同组织开展企业能力等级评价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        一、目的意义

企业能力等级评价工作旨在通过建立科学、规范、公正的评价体系,对企业综合能力进行客观评估与等级划分。此项工作有助于企业准确识别自身优势与不足,为战略决策、管理优化和品牌塑造提供科学依据,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。

         二、原则与依据

评价工作坚持“企业自愿、客观真实、社会监督、社会采信”原则,确保评价过程公正、结果可信。工作严格依照《企业能力等级评价及公示管理暂行办法》(见附件1)开展,并以《企业能力等级评价技术规范》(见附件2)为通用技术依据。

         三、组织实施

(一)管理机构: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负责本项工作的总体规划、政策指导与监督管理。

(二)评价实施机构:中心委托国信正通(北京)检验认证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评价实施机构,具体负责评价工作的开展与结论的出具。

(三)技术支持机构:北京中城汇标准化技术院负责提供评价标准的技术支持与维护。

(四)评估评价专家:评价工作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家参与,具体专家名单详见《评估评价专家人员名单》(见附件3)。

(五)工作小组:为保障评价工作顺利推进,中心特成立企业能力评价工作组(见附件4)。

         四、参评对象与方式

(一)参评对象:凡依法登记注册、经营正常、信用良好的各类企业(机构),均可自愿申请参与。

(二)参评方式:企业可通过“企业能力等级评价综合服务平台”(以下简称“平台”,网址:http://qypj.smec.org.cn在线提交申请材料,按规定完成自我声明,并可自愿选择专家审核或现场验证等深度评价服务。

         五、评价结果与应用

(一)对符合条件的企业,将由管理机构、评价实施机构、技术支持机构联合颁发相应等级的企业能力等级评价证书,证书有效期一年。

(二)评价结果将在平台进行公示,供社会查询验证。

(三)我中心将积极推动评价结果在政府采信、行业推优、品牌推介、融资服务等多场景应用,为高等级企业拓展市场空间创造有利条件。

六、工作安排

 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,企业能力等级评价工作正式启动。有意参评的企业请按附件要求准备材料,并通过以下方式咨询申报事宜:
         受理部门: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教育培训事业部
         项目咨询: 010-56538978
         监督电话:010-62863878/010-64936994

 特此通知。

项目合作热线:15666739999 微信同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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